网络访问攻防战
在很多大型企业中和有些国家中,为了限制员工或人民访问某些网站或使用某些网络应用程序,通常做了一些访问限制。限制的方法通常有路由器IP过滤和强制使用代理服务器等几种方式
在很多大型企业中和有些国家中,为了限制员工或人民访问某些网站或使用某些网络应用程序,通常做了一些访问限制。限制的方法通常有路由器IP过滤和强制使用代理服务器等几种方式
网易科技频道《数字与人》供稿。
只要说到数字世界,google是一个绝对无法绕过的公司(或者网站集群)。我对google的感情相当复杂,一方面我深深叹服于它的创造力以及对产品战略上的把控(战术上其实google有很多还可以值得推敲的地方),但另外一方面,我对google也充满了警惕。这两个方面还很诡异地互动起来。当我越是赞叹google的能力之时,我就越警惕它。我一直认为,《黑客帝国》的matrix如果成为现实的话,google是最有可能的候选者之一。
有一本书,名字就叫《google如何控制世界》。我们学院的院长一次坐我的车时,看到我把这本书扔在后座上(我在车上有扔本书的习惯)。他笑言,已经说如何控制世界,而不再论证google有没有控制世界了。这话一听就知道来自于学者的思维,非常严谨,不是那么容易忽悠的。google到底有没有控制世界?
按照google现在的实力和发展势头,它的确有可能控制世界。这里是一张我屡次引用的图(图很大,请耐心等候全部载入),看官可以发现,即使这是一张较早的图,google的触角也已经无所不在。
不过,我对于肉食者对google的处理一贯是不以为然甚至是有些悲愤的,但这已属于另外一个话题。
我对google的看法散见于我过去的一些博文中。我觉得有必要汇总一下。借助《数字与人》这个平台,我可能写上个几篇做一个系列,作为我对这个商业巨无霸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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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Google若干功能的重度使用者(heavy user),我用gmail做我的主要邮箱,用gtalk聊天,用calendar记录各种事宜,用reader看各式各样的博客以及网站,临了还买了个G1的手机,最近痴迷于android系统。不过,倒是google的主力服务搜索,我却是百度的常客。
但我不是google的粉丝,我对google没有丝毫崇拜之意,虽然在某些特定的时刻,我相当同情这个公司。在人类的数字文明史上,google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虽然它一贯标榜“不作恶”并将之视为公司的核心价值观,但我从来以为这家公司善恶并存,不是什么道德至上的谦谦君子——事实上,商业谈道德是很可笑的。
虽然很多年前就有人认为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但至少对于互联网,web2.0运动兴起之前,相对而言,互联网不是一个信息大爆炸的领域。Web2.0并不是仅仅指代诸如blog、sns或者微博什么的应用,web2.0是一种内容生产个人化小型化的象征。借助一些开源程序,不需要多少投入,就可以搭建出一个至少看上去相当不错的网站。这就是所谓的生产力下放。也正是因为这种下放,互联网才迎来了它自己的信息大爆炸,而以google为标志的搜索引擎,伴随着人们面对浩如烟海的信息而不得不搜索的需要,才迎来了它如日中天的江湖地位。
我一向认为,文明的原动力在于“好奇”和“懒惰”。因为好奇,造就了大量的发现,因为懒惰,产生了大量的发明。搜索引擎是集“好奇”和“懒惰”于一身的产物。我们从搜索引擎中获取大量想知道的信息,同时也逐步省去了记忆之苦。很多东西,我们无需存放在大脑里,随着网络的越来越普及和随处可得,那些很多年前需要苦苦记忆的东西,今天已经唾手可得。
用东方人的眼光来看,google是一家很有些意思的公司。这家以工程师文化为核心的公司,却至今没有停止创新的步伐。按照东方人的理解,工程师就是理工科出身的专业人员,这些人严谨有余,但思维发散不足。但有趣的是,至少在硅谷,工程师主导并没有遏制住创新所必须要的发散思维。有一阵子网上很有些人在那里讨论为什么中国网络创新动力缺乏,我以为,缺少一种崇尚自由崇尚技术的“黑客文化”气质,应该是原因之一。
Google做搜索的历史是很长的,只不过相对于早它四年成立的雅虎而言,它从来就没变过。它一直在修正改进它的搜索结果,故而对于搜索而言,它其实并没有什么了不得的创新。真正意义上的创新,是它的广告系统,这个改变了商业逻辑的吸金利器。
Adwords将google在商业合作上居于了甲方的地位:掏钱的广告主自己说价并竞价,价高者得广告位。这已经有点将一贯的买方市场变为卖方市场的意思了。Adsense则让更多的网站成为google广告平台的同谋,无限扩大了google的媒体覆盖领域。这是一套组合拳,单一的任何一招,都有公司在玩,但只有google,将它们组合得炉火纯青,天衣无缝。
于是,google变得有些奇怪了,它的核心服务是搜索,但它的核心收入来源之一却更像是个广告中介:一手媒体网站,一手广告主。传统的广告公司依靠人力为广告主找到合适的广告投放媒体,而google则借助于自动化的关键字匹配。它不是一个纯粹的技术服务供应商,也不完全是一个媒体平台,说它是广告代理公司(agency),也不无道理。但无论如何,它是一个创新者。
我之所以一直将国内的腾讯视为“中国的google”而不是百度,就是这个缘故。虽然腾讯搜搜的市场份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从核心产品和收入来源上讲,腾讯和google完全是两回事,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商业逻辑的创新。
当Google购买下Applied Semantics之后,03年4月正式启用了Adwords和Adsense,依靠源源不断的广告收入,google开始了它四处扩张的帝国构建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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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很犹豫自己该不该写这么篇东西,因为大小我算是个小有名气的博客,会有那么一丝丝的影响,这么篇东西可能会得罪不少人,也有可能会遭到很多人的反对。但昨儿的一个电话,让我下定了这个决心。
电话的那一头是一个在国际知名agency里做事的朋友。这家伙哀叹自己很辛苦,总觉得事儿做不完,每天要熬到很晚,第二天又得拼命,不晓得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其实这是在agency里干活的人普遍的情况。沪上有一个机构出版一份业内读物,名字就叫《第三种人》。这个刊名据说来自于这么个笑话:半夜三更在马路上叫出租的:嫖客、妓女、广告人。故而称为“第三种人”。
这个笑话在我看来还有另外一层意思,那就是半夜三更跑马路上,还得叫车,看来收入一般般,买不起车——所以是又累又没什么物质收入的那种。
前一阵子,有一个蛮知名的国际公关公司,其中有个职员在blog上大骂东家,并涉及到公司里的几个高管之间的暧昧。有人在网上问我,这是不是实情啊?我说我不知道,但agency里的暧昧,应该是一种普遍的现象。道理其实很简单,压力实在太大。而实话说一句,agency做事其实没什么底线,唯一的底线就是尽可能满足客户的需求。时间长了,这种暧昧的事儿,见怪不怪。
在agency里干活的人,大多都有一种“无法控制”的感觉。就是随便一个什么事儿,自己没有办法控制节奏。这和agency的商业逻辑有关系。说到底,agency这个所谓的乙方就是甲方广告主和丙方媒体之间的一块夹板。甲方有钱,丙方有资源,这个乙方有什么?啥都没有。啥都没有的人还想分一杯羹,那也就只好出卖苦力外加受夹板气了。
有时候,乙方可以欺负欺负丙方,因为毕竟手里有甲方的预算。但这种情况也不是常常发生的。因为甲方出了钱,通常会需要在比较有影响力的丙方上做marketing,有影响力的丙方其实不多,故而我过去说,参观一些office就知道了,顶级媒体的office远远比那些顶级agency来得“铺张浪费”。听说过顶级媒体自己盖楼的,没怎么听说过顶级agency自己盖楼的。
agency真正核心的东西在于两样:其一是创意,其二是对市场的了解。但在今天这个时代,这两样东西越来越不成其为核心竞争力了。
先说创意。我这里所说的创意,不仅仅包括表现形式的创意(也就是文案图片视频设计之类),还有故事的创意,以及活动本身的创意。但创意这个东西,和灵感有关系,也和“陌生感”有关系,见多了那就不叫创意了。但商业逻辑的根本一条就是复杂事情简单化,简单事情重复做。无法复制的东西很难支撑一个长远的买卖。创意恰恰和复制是对立的。于是创意人员是很苦的,他们被各路甲方逼着一年365天都在贡献创意,其中90%估计还要被枪毙。长此以往,灵感自然枯竭。对于一家agency来说,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不断地更换创意人员,而这种解决办法,是以牺牲大量的创意人员为代价的。
相对来说,甲方的mkt人员也需要创意,但他们毕竟只为自己企业服务,也不见得到了每天都要做创意的份上。说实话,一年有那么2-3个campaign出彩就很可以交待了。但agency的创意人员,一年2-3个?不够养活自己的,谈何养活整个agency?
再说对市场的了解。对市场的了解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对甲方的目标消费者市场的了解,一个是对媒体的了解。前者可以指导如何做一个campaign获取消费者的欢心,后者可以指导这个campaign该在哪个平台上展开。
很多agency其实是在找专门的市调公司在做消费者洞察,还有一些就纯粹属于自己关起门来想当然。产业不断地细分和分工后,甲方已经清楚地知道:1、如果是关起门来自己琢磨,甲方自身琢磨得可以比乙方好,毕竟他们自己知道自己的玩意儿的一些市场数据;2、如果是找市调,干吗不自己找呢?
而关于媒体的了解,事实上现在很多媒体已经不再满足于通过agency来获得客户,特别是一些有想法有欲望的媒体。他们会主动出击直接去找甲方(比如召开一个讨论如何搞营销的峰会什么的)。在阐述自己媒体的特征时,他们比agency做得好,agency最后就变成一个类似裁判的工具,毕竟他们还算是第三方,可能对媒体的判断客观些。但随着越来越多媒体的毛遂自荐,甲方也在学习,他们变得越来越会对媒体做出自己的判断,而agency的这个裁判的买卖,也变得越来越难做了。
互动媒体的兴起,使得甲方和消费者有了更多对话的渠道。但这种对话,agency很难出力,因为对话对话,是附带需要决断一些事的。agency是第三方,它在对话这件事上最多只能完成两个辅助性目标:其一是收集言论,就是所谓的舆情观察,这事儿甲方雇两个比较熟悉互联网使用技巧的实习生就可以干了。其二就是制造言论,说得通俗一点,就是集结五毛大军。这种事儿听上去不入流,但所谓的国际知名公关公司也在做,只不过他们是在再发包做了而已。
agency的地位在上述的情况就变得越来越尴尬了:本来就很容易被白拿的创意还行将枯竭、消费者洞察这门生意被市调公司抢去(如果甲方还愿意出钱做的话)、媒体在直接接触广告主而跳过他们。agency还剩下什么呢?项目管理?客户(媒体)关系维护?召集五毛做所谓的口碑营销?
不过,话要说回来,这个行当很锻炼人。在这个行当里历练,可以养成一些很好的工作习惯,比如耐压,比如处理微妙的人际关系(agency里的人际关系非常搞),比如建立一些专业行当的人脉(和媒体,和甲方的)以便将来跳槽,优秀的agency人才都有一个本事,那就是把那些其实不受自己控制的事儿最终变成了让自己主导。这是一个很有用的职场技巧,为了获得这个技巧,熬那么几年,还是值得的。
但说到底,agency做为一个产业,我个人的以为,基本上比传统媒体的没落,还要没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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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兴起得极快,据说现在已经千团大战了。大潮滚滚,自然就是鱼龙混杂,泥沙俱下。这一点没有丝毫的奇怪。我最腻味所谓的法律专家跳出来说要加强立法和规范。这个玩意儿,根本无需立什么法。你要占便宜,自然就要做足功课,结果被人骗了,你不能回归头来埋怨政府不发牌照。说实话,发牌照有啥子用,要骗还不照样骗你。
大陆市场里最喜欢搞的就是设立门槛,这在我看来是完全和市场经济相悖的。除了一些事关国民生计或国家要害部位的领域,大多数市场就应该彻底开放。玩家随便进来玩,消费者请自重。出了事就说政府监管不力,那不催生出一个大政府才怪。
发牌照的另外一个弊端就是催生腐败,催生权钱交易的可能。我以为,事后监管对政府要求更高,也更适合今天的商业社会。再说了,所谓注册资金多少多少算是个门槛,其实稍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玩意儿,还不是轻松搞定的事。
扯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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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在互联网圈混了几年吧,也认识一些人。团购刚刚出来的时候,就有一些人问过我对团购的看法,我没怎么明确答复过。不过,我曾经这么回答一个人:王兴说起来也是我的朋友,所以我不好置评太多。言下之意,其实是很清楚的。
但这不代表我不关注这个玩意儿。团购模式的跟进者越来越多,有消息说已逾400家,号称百团大战。有论者认为这有一哄而起之嫌,并断定未来这400余家团购网站能生存壮大的不过数家而已。我对“一哄而起”从来不认为是坏事,完全竞争市场之下这种状态是应有之意。而残酷的竞争也必然会使得最后赢家不多甚至是赢家通吃。问题的关键在于,什么样的团购网站能够杀出重围,成为最终的赢家。
团购的核心在于商家,它的收入来自于商家的让利。而商家让利的逻辑在于两个方面。其一类似于贴现,也就是商家在得到一次性大批量消费时所获得的快速现金回笼。这种快速回笼需要商家支付一定的成本以取得,通俗点讲,就是批发和零售之间的差价。第二个方面则在于获取一个消费者数据库。通过第一次的大幅让利,使得商家能够迅速建立起一个对本产品还是有兴趣有需求的目标消费者名单,以供它做更深入的价值挖掘。为了获取这样一个名单,商家支付成本也是理所当然的。
前一种属于差价,属于交易范畴。而一种属于广告费,属于营销范畴。从目前的团购竞争格局来看,两者都存在,但从商家打折的力度来看,更倾向于后者——一个服务或产品以1-2折的价格出售,除非它原先的价格水分太大,只能说明它并不是冲着快速现金回笼去的。
团购网站能为商家带来可供再次挖掘、贡献更多消费金额的消费者,是它的根本生存基石。换句话说,就目前的状况而言,团购网站已经成了一种营销工具。而这种营销工具和很多媒体平台不太一样的地方在于,它的地方特色很强。大多数在团购网站上吆喝的商户都是提供服务而非具象产品的本地化商家。这种特征使得团购网站就如同电子商务网站一样,商务重于电子。也就是在线上开设网站的表象之下,其实线下合作洽谈的执行力比网页技术更重要。
事实上,连王兴本人都承认,团购网站没有什么技术门槛,一两个过得去的技术人员就完全可以把这个网站搭建起来。400家团购比拼的不是技术能力,而是商业谈判能力。在我看来,一天只卖一样东西不过是个噱头罢了。如果团购网站能够有实力一天卖十样东西,很难找出理由不这么做。
除了线下合作的执行力这一关键要素之外,团购站点的融资能力也事关生死。基本上我可以比较武断地认为,独立团购网站在未来一年内不能吸引到风险投资大致就会歇菜。获取融资,可以让网站迅速控制资源,让尚未成型的竞争者出局。
我前面提到,团购网对本地商家的依赖很重。三线城市地方小,竞争也没激烈到需要商家使用团购网站这种营销工具。相对而言的经济欠发达,使得大型商家对这类城市的消费潜力持有怀疑态度。而在一线城市拼杀,控制住资源是非常重要的。有报道称,目前有些团购网站已经进入了赔本赚吆喝的阶段,这是竞争使然,必然会有此一步。
团购网站很难做出一个垂直性的网站:比如专门进行健身服务团购的网站。因为它说到底是一种营销工具,一个垂直性的健身服务的团购网站反而会使得健身服务提供商疑虑重重。而水平性全覆盖的网站,不能迅速崛起就意味着迅速死亡。
团购这个东西,从商业逻辑上而言,有它存在的必要性。400家团购站大战,我估计不仅仅是他们的事。事实上,大型的水平站点,特别是地方门户,做这个优势更明显。留给独立团购站点的时间并不多。这不是一场马拉松,1-2年之内,必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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